來源:網絡資源 作者:中考網編輯 2021-05-28 13:54:13
五、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應用
(一)成績使用辦法
按“學科成績、實驗成績、體育成績、政策加分、加試成績”分類存儲并統一管理,最終合算并生成招生錄取所需總成績。
1.學科成績、實驗成績、體育成績須來源于學考信息系統,僅限報名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當年使用。學業(yè)科目組設定為以下兩類:
學業(yè)科目組A(11門):語文、藏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道德與法治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(含實操)、化學(含實操)、生物(含實操)、體育與健康。(語文和藏語文學科各按50%計算成績)
學業(yè)科目組B(10門):語文、數學、外語、道德與法治、歷史、地理、物理(含實操)、化學(含實操)、生物(含實操)、體育與健康。(語文學科按100%計算成績)
2.政策加分來源于審核通過的信息,報考內地西藏高中班(校)不含政策加分。
3.加試成績由招生計劃核準通過的自主招生學校提供,僅用于自主招生批次,須于7月20日前提供,是否自行組織加試由招生學校確定,加試成績須面向社會公示。
4.總成績以各項成績(四舍五入)相加計算,并以“語文(語文+藏語文)、數學、外語”依次作為小數點后9位數據保留。
(二)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使用
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須來源于學考信息系統,以各學期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寫實記錄為依據,作為考生錄取的參考依據和檔案信息。招生學校除依據成績外,還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確定是否招錄。
六、錄取工作
(一)分數線
內地西藏高中班(校)批次根據招生計劃、考生成績、生源結構、志愿信息等,按學業(yè)科目組劃定政審體檢最低控制分數線。政審體檢等工作完成后,劃定內地西藏高中班(校)各批次最低提檔控制線。
其他批次根據招生計劃、考生成績、生源結構、志愿信息等,在投檔錄取過程中按學業(yè)科目組實時確定,其中:支薄計劃批次按報考生源情況,按計劃錄滿為止。
(二)錄取辦法
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自治區(qū)招委會領導下統一進行,成立由自治區(qū)招生辦、自治區(qū)教育廳學生管理工作處、內地西藏班(校)管理中心、基礎教育處、職業(yè)教育與成人教育處等部門組成的自治區(qū)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,由自治區(qū)招生辦組織實施。
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管理模式,統一在招生管理系統中按批次進行,實行區(qū)內外統一投檔錄取。報考內地西藏高中班(校)使用考試總分(不含政策加分)投檔錄取;報考其他高中階段學校使用特征總分(含政策加分)投檔錄取。
同一招生學校(專業(yè))各批次之間的招生計劃,可根據錄取實際情況進行調整。各批次招生學校根據投檔信息,結合考生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錄取或退檔,實行傳統志愿批次的按照“志愿優(yōu)先、遵循分數”的原則投檔,退檔未招錄者可依據剩余計劃、志愿填報等情況確定是否繼續(xù)投檔錄取;實行平行志愿批次的按照“分數優(yōu)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則投檔,退檔未招錄者不再執(zhí)行該批次投檔錄取。退檔原因須如實記錄,由招生學校負責解釋。最終錄取名單由自治區(qū)招生辦審核后公布。
(三)新生備案
1.錄取工作結束后,學校要及時按錄取花名冊發(fā)放錄取通知書。所有招生學校須及時按自治區(qū)招生辦要求,辦理審核錄取手續(xù),建立錄取檔案。各批次錄取花名冊須報自治區(qū)教育廳學生管理工作處備案,未經自治區(qū)招生辦錄取的內地西藏高中班(校)、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、區(qū)內示范性高中、區(qū)內非示范性高中、內地西藏中職班考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,不予建立高中階段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檔案,區(qū)內中職學校、成人中?蓪嵭凶匀雽W。
2.內地西藏高中班(校)、內地西藏中職班錄取花名冊送自治區(qū)內地西藏班(校)管理中心備案;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、區(qū)內高中學校錄取花名冊送自治區(qū)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備案;區(qū)內中職、成人中專學校錄取花名冊送自治區(qū)教育廳職業(yè)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備案。
(四)其它
1.錄取期間,錄取現場實行封閉管理,未經批準不得擅入。
2.除特殊要求的專業(yè)外,招生學校不得設性別比例。
3.對殘疾考生的錄取工作,按照《關于做好普通中等專業(yè)學校招收殘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》辦理,特殊問題由自治區(qū)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。
4.內地西藏高中班(校)、內地西藏中職班正式錄取考生,一律不得轉錄、轉校。因自愿放棄或不可抵抗的其他因素無法赴內地就讀,須經自治區(qū)內地西藏班(校)管理中心等部門審核批準,否則不得建立區(qū)內高中階段學校學籍。
5.所有考生不得進行跨批次投檔錄取,錄取結束后不再補錄。
七、新生入學
(一)新生資格復查
新生入學后,學校要對其錄取資格進行全面復查。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者,取消其入學資格,并報自治區(qū)招生辦、自治區(qū)內地西藏班(校)管理中心、自治區(qū)教育廳基礎教育處、自治區(qū)教育廳職業(yè)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備案。
(二)內地西藏高中班(校)新生體檢復查
按照教育部辦公廳《內地西藏班、內地新疆高中班管理辦法》(教民廳〔2010〕10號),內地西藏高中班(校)新生入學后一個月內,由學校統一組織新生體檢復查(內地西藏中職班參照執(zhí)行)。
(三)內地西藏高中班(校)新生出藏要求
1.報到入學。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,出藏工作由西藏自治區(qū)教育廳統籌管理,各地(市)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。出藏前,由生源所在地(市)教育行政部門以縣(區(qū))為單位組織離藏前培訓,培訓內容包括:思想政治教育、民族團結教育、安全教育、法制教育、法治教育、校紀校規(guī)及出藏注意事項等。入學后,學生須自覺服從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管理,遵守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參加所在省(直轄市)組織的學業(yè)水平考試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。
2.入學檔案。新生入學時須提交由各初中學校及地(市)招辦提供的初中三年各學期學科成績及操行評語;獎懲材料;入團志愿書;體育達標手冊;綜合素質評價檔案;考生、家長承諾書;學籍信息檔案、報名表、審查表、政審表、加分表、登記表、借考表、體檢表、二次志愿表、建檔立卡貧困戶所在縣(區(qū))扶貧辦出具的相關證明等(內地西藏中職班參照執(zhí)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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